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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鉴定开始啦!!!
服务对象
全市城乡居民参保门诊慢性病人
鉴定时间
年6月4日全天
收取材料地点
医院“新南大门”(辉县市教育局正对门)。
需要准备的鉴定材料
首次鉴定(1)辉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需要找相关专业医师填写);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三个月以上、两年以内与申报病种有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
(3)相关的检查报告单(病历中含有可不再提供);
(4)患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有效期满再次办理者(二次办理)
(1)辉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需要找相关专业医师填写);
(2)老病历(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3)近半年内二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4)有效期满的慢性病本;
(5)患者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鉴定病种(30种)
恶性肿瘤(含药物)、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治疗、慢性心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癫痫、精神分裂症、类风湿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非透析、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病毒性肝炎、二期及以上高血压、帕金森氏症、冠心病(非隐匿性)、慢性肾小球肾炎、重症肌无力、甲状腺机能减退症、肝豆状核变性、肺间质纤维化、干燥综合征、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心脏瓣膜置换和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后。
鉴定结果公示一周,公示后20个工作日,通过鉴定并经过公示期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领取。
要求
1、所有进行慢性病人员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一经查实虚假材料或冒名顶替,直接取消鉴定资格。
2、每位患者提供材料时限一人参加,请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健康证、间距1米排队,静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鉴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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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
请在文后留言,
专业人士为您专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