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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老乡,淮阳区年扶贫政策一览

北京中科中医院 http://pf.39.net/bdfyy/xw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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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内容有点长,请耐心观看

周口市淮阳区精准扶贫政策共涉及9大类

其中包括

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

社会救助转移就业保障保险扶贫

电商扶贫专项扶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具体办理细则请查看相关流程

教育保障

帮扶措施及补贴标准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元标准补助具有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元的标准发放具有正式学籍学生生活补助费。除上述省定政策外,我县规定,在我县就读的淮阳县户籍在园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幼儿每生每年资助生活补贴元,每年秋季一次性发放。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寄宿生年生均小学生元、初中生元和非寄宿生年生均小学生元、初中生元标准发放具有正式学籍学生生活补助费。除上述省定政策外,我县规定,在我县小学、初中就读的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元、初中元,补助资金按秋春两季同时发放。寄宿生除享受省定政策外,小学生每生每年再资助元,初中生每生每年再享受元,每年秋季开学一次性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0元的标准发放具有正式学籍学生国家助学金。除上述省定政策外,我县规定,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资助生活补贴元,每年秋季一次性发放。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元的标准发放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从年春季学期起,国家将每生每年补助标准由元提高至0元,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2次发放,每次发放1元)。除上述省定政策外,我县规定,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再资助生活补贴元,每年秋季一次性发放。

5.专科学生并按照每生每年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对考入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除上述省定政策外,我县规定,每年在我县参加高考新考入专科以上的贫困家庭考生再一次性资助生活补贴元/生,每年秋季一次性发放。

联系人:

张森坤(教体局学生资助):手机

陶城育(扶贫办雨露计划):手机

王一森(扶贫办贫困人口信息证明):手机:-

医疗保障

帮扶措施及补贴标准

1.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行“两免”、“两减”、“两补”、“一兜底”的健康扶贫政策。(联系人:赵清明,手机:)

“两免”。一是每年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体检一次,并建立动态管理电子健康档案。二是贫困患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免收元起付线。

“两减”。一是贫困医院就诊均免除挂号费,门诊其它相关自费费用(包括特殊检查费、辅助检查费、辅助治疗费、门诊观察费、转院护送费等,不含药品、耗材费用)减免40%。二是贫医院住院减免元起付线。

“两补”。一是经鉴定确定为门诊重症慢性病的贫困患者,其所患疾病门诊合理医药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报补后,剩余合规部分,政府补助50%。二是贫困患者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补偿费用后,剩余合规部分,政府补助50%。

“一兜底”。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治疗的,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补偿费用后,剩余合规部分,政府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2.实施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8号)规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肺癌、胃癌、食管癌等33个住院病种,按本方案“着力健全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第2条规定执行;终末期肾病、淋巴细胞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35个门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减去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后和民政医疗救助的剩余合规部分,按50%比例给予政府医疗救助。

3.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救助。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原五保户)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每人每年30元。

4.实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规费用报补后起付线为0元。0-0元(含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0-0元(含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0-10元(含1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0至00元(含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人寿保险:付晶,手机:1583037)

5.重特大疾病保障救助。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区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其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其他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80%;统筹基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在脱贫期间内,报补比例提升至85%。

6.开展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后,签约居民每年可免费享受四次健康检查。(到乡镇卫生院或乡医申请,联系人:张学海:)

7.疾病防控:贫困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免除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卫生防疫部门,联系人:廉宏伟,)

8.特殊病种门诊救助:门诊救助比例为年度限额内门诊医疗费用的10%,每年最高限额0元。门诊救助病种包括:终末期肾病(采用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采取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采用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Ⅰ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可以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适时调整病种。

9.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1)城乡低保人员住院报销个人负担合规费用后按70%比例给予救助。(2)对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9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3)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的救助起付线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含),最低救助金额为元,救助比例原则上为超出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的20%,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10.大病保险的规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重特大疾病门诊结算的医疗费用),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农村大病保险起付线自年至年脱贫攻坚期内,由1.1万元降至为0.55万元,参保农村贫困人口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报销: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85%,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95%。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责任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淮阳县支公司

责任人:付晶手机:1583037

11.凡符合重症慢性病标准,并已参加评审鉴定合格的,可按病种享受相应的医疗报销(门诊慢性病是指因患慢性疾病的病人需长期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其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种。我市门诊慢性病共十八个病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并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重型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癫痫病、非耐多药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帕金森氏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其中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采取日常申报形式,可以在确诊之后随时申报,其他病种采取集中申报形式。对农村贫困人口开通绿色通道,凡符合十八种病种人员,可按月申报。

办理流程: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发证享受待遇

责任单位:医保局

责任人:苏成手机:

12.实行重特大疾病保障管理的儿童白血病等33个住院病种和终末期肾病等35个门诊病种纳入第一批全省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具体病种咨询医保经办机构)。纳入全省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的门诊病种,不再同时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其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门诊病种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其他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80%;统筹基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在脱贫期间内,报补比例提升至85%。

办理流程:采用一站式结算或到县医保局申请办理

责任单位:医保局责任人:苏成

手机:

13.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元70%,元以上90%;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报销比例:-1元63%,1元以上83%;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报销比例:-0元55%,0元以上75%.医院,起付线1,报销比例1-0元53%,0元以上72%;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报销比例:-0元53%,0元以上72%;医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元50%,元以上68%;省外,起付线,报销比例:-元50%,元以上68%。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放化疗期间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元,剖宫产1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办理流程:采用一站式结算或到县医保局申请办理

责任单位:医保局责任人:陈江鸿

手机:

住房保障扶贫

帮扶措施及补贴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简称4类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各类对象补助资金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确定,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C级危房维修0元以内;

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00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0-00元;

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流程:

农户持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等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两委研究确定具体对象(公示)→乡镇入户调查并审核(公示)→实施房屋修缮或新(翻)建→乡镇进行全面验收→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拨付补助资金,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转入危改农户个人银行账户内。

联系人:孔波

社会救助

帮扶措施及补贴标准

1.民政局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坚持户保为主、人保为辅,把边缘户作为重点保障对象,提高生活水平,把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增强脱贫保障。年,一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元,二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元,三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五保贫困户):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元。

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其他特殊原因指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或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实施临时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困难类型、家庭人口、困难程度、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一次性救助金额,在实施救助中原则上给予每人不超过临时救助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贫困边缘人口,给予2人以上家庭不低于当地当年城市月低保标准8倍的临时救助金额。临时救助金额在当地当年城市月低保标准3倍以内的,原则上由乡镇审批。(1)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个人,年医疗费用支出、财产损失、生活必须支出等未超过家庭年收入的,救助时限为不超过2个月。(2)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个人,年医疗费用支出、财产损失、生活必须支出等超过家庭年收入的,救助时限为不超过3个月。(3)急难型困难家庭,有人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救助时限不超过6个月。年,对“三类人员”(未脱贫户、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按照每户元标准,实施临时救助。

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每年每户电费补贴67.2元(每月10度电)。资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五保户)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户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每人每年30元。

办理流程:持身份证、户口本到乡镇民政所申请办理

联系人:

郝艳丽(低保)手机

邓运昌[特困人员(五保贫困户)]手机

2.民政局、残联

具有我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持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户口本、低保证到各乡镇民政所申请办理;联系人:夏娜娜(民政局),1399882;徐晓丽(残联),)]

持证残疾人(下肢残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每辆每年元。[(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到各乡镇民政所申请办理,联系人:曹国营,)]

3.计划生育户

1.独生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人每年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2.奖励扶助金:年满60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计生双女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元的奖励金。

3.特别扶助金:女方年满49周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每人每年10元或8元的奖励金。

减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及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每年每户减免一人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60岁以上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减免每户一人参保费用。

5.加发基础养老金:60岁以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40元,每人每年补贴元。

6.中招加分: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计生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招生时加10分。

金融扶贫

帮扶措施及补贴标准

1.扶贫贴息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原则上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贴息资金通过财政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到村金融服务部——乡镇金融服务站——县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县金融服务中心联系人:刘洺旭,李同:王杰:)

2、提倡精准扶贫企业贷款。企业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公司+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贫困户纳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在贷款期限内以统一供种、技术指导、产品保底回收、吸纳就业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企业申请的贷款获批后,确定具体的带动方式,明确带贫责任,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到村金融服务部——乡镇金融服务站——县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县金融服务中心联系人:刘洺旭,李同:王杰:)

3.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财政贴息担保贷款。(向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联系人:梁新民,。)

转移就业保障

帮扶措施及补贴标准

1.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介等公共就业服务,并优先推荐就业。[办理流程:①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②手机扫“打工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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